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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勞工)近期預定開班表
依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規則第17條,雇主對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應使其接受適於各該工作必要之一般安全衛生教育訓練。
教育訓練時數:
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依實際需要排定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但從事使用生產性機械或設備、車輛系營建機械、起重機具吊掛搭乘設備、捲揚機等之操作及營造作業、缺氧作業(含局限空間作業)、電焊作業、氧乙炔熔接裝置作業等應各增列三小時;對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應增列三小時。
教育訓練時數:
新僱勞工或在職勞工於變更工作前依實際需要排定時數,不得少於三小時。但從事使用生產性機械或設備、車輛系營建機械、起重機具吊掛搭乘設備、捲揚機等之操作及營造作業、缺氧作業(含局限空間作業)、電焊作業、氧乙炔熔接裝置作業等應各增列三小時;對製造、處置或使用危害性化學品者應增列三小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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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安全衛生職能發展協會非勞動部認可之職業安全衛生教育訓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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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發生多起營造工地職災 職安署呼籲業者加強職安管理
職安署表示,營造工地職災風險高,每年年底前多因搶工期、趕進度,安全衛生設施欠缺及管理不良,導致重大職災案件發生,呼籲營造工地莫因趕工而忽視安全,施工廠商應確實做好各項作業之職業安全衛生防護及管理,落實各項防災機制,並加派人力巡檢,切勿因趕工及疏忽而釀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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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部預告職業安全衛生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
鑑於近年重大職業災害未能有效明顯下降,尤其營造工程職業災害占比仍高,災害發生原因多為工程規劃設計階段未有風險評估機制、現場安全衛生管理功能未能發揮,加上罰則過低不具嚇阻作用,致事業單位輕忽法令規定,實有精進修正職業安全衛生法(下稱職安法)部分條文之必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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